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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要充分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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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群众是和谐社会的创造者,也是和谐社会的评判者。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坚持群众观点,尊重群众意愿,以群众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让老百姓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得到更多的实惠。一、思想上要相信群众。这一点不容置疑。要相信群众的觉悟。只有相信群众整体觉悟最高,才能确保群众的意见。
作者 罗东海
机构地区 中共衡山县委
出处 《衡阳通讯》 2009年第10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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