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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实行“五三五”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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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时间跨度长、牵涉面积广、影响深远的复杂工作和系统工程,必须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管理等多种手段,牢牢把握"五三五"工作法,即坚持五个三,实现五个大,方能取得实效。一是坚持"三大宣教法",实现大动员。一要大讨论。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讨论"市民公约"、"村规民约"、整治理念、城市精神等,总结规划建设观、大众公共观、生态环境观、礼仪荣辱观等观念,在大讨论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二要大教化。
作者 符成安
机构地区 珠晖区人民政府
出处 《衡阳通讯》 2012年第7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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