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收购的监管,我国先后出台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条例》、《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证券发行与交易的秩序,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促使证券市场向着透明有序的方向发展。但是随着新一轮企业并购浪潮的到来,在1993年的宝延风波——中国上市公司收购第一案后,发生了万科参股申花、恒通控股棱光、可口可乐收购汇源等一系列案件。中国证券法所构建起来的监管体系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其在对反收购、信息披露和收购要约等方面的监管缺陷,因此上市收购监管的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通过对上市公司收购监管的各种模式和监管规则的比较分析,对我国上市公司收购监管中存在的信息披露、强制要约和反收购问题提出进一步的完善建议。
出处
《华中人文论丛》
2011年第1期146-151,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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