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采用主成分赋权法和模糊隶属度函数法,根据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度与协调发展度的计算模型,对2005—2014年长江经济带所涵盖的11个地区的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划分出协调发展类型,对协调性进行实证分析。结果表明,长江经济带11个省份及城市的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的协调度和协调发展度存在着明显的区域差异,化归为4大类协调类型,而区域地理分布对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水平有较强的影响。
出处
《江苏农业科学》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4期297-301,共5页
Jiangsu Agricultur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