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米芾书学理论的核心是他在变化与创新基础上提出并推崇的自然观,其基本内涵可概括为落笔随意自然、结字布局自然、气韵生动自然。在书法批评实践中,其实现方式有崇晋卑唐、重墨迹轻碑刻、大小字写法互相借鉴、用语"入人"等。米芾的自然观是对立面的辩证统一,所谓自然,是在各种要素的多样性强烈对比中,及各种笔法、结字、章法的创新与变化之中的自然。其临池实践与理论追求方向基本一致,亦可视作其理论的具体实现形式。米芾的自然观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局限性,主要表现在缺乏一种对"异量之美"的包容。就其书法实践论,则是劲利有余,而在含蓄、淡雅及内涵方面欠缺一些,或可以说是已得"自然",稍欠"和谐"。
出处
《文艺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126-134,共9页
Literature & Art Studi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米芾文学及书画理论研究"(批准号:16FZW019)
贵州省教育厅高校社科研究基地项目"书法与国学关系研究"(批准号:701142164401)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