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食品安全法》的修订中,"十倍赔偿"制度的创设标志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立法实践中的重大发展。《食品安全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究其立法目的、立法理念及其法律任务,与诚实信用原则密切相关。但是,如何在司法实践中运用诚实信用原则正确指导食品安全法有关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规范适用,实现其立法价值、法律效益,在学术界及司法实践中仍存在颇多争议。基于此,以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范为基础,从立法和司法不同角度,研究诚信理念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损害赔偿的适用问题。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7年第23期192-193,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基于诚信理念下的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15FXE0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