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公安警务体制、机制存在的诸多问题,2003年以来我国多地公安机关积极推行警务改革并形成了压缩层级型、流程再造型和创新理念型三种改革模式。但是,在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改革举措大多以失败告终。在现有警务时空背景下,应坚持把内部结构调整和业务绩效提升作为警务改革的基本选择逻辑,同时充分关照、协调处理内部与外部、效率与效果两对矛盾,坚持“小步快跑式”的渐进型改革,在改革制度的细节设计上坚持法制原则和吻合警务时空原则,把以接处警运行机制改革为抓手实现警务扁平化、以能力培养与工作机制创新为导向推进社区警务、以专业化与社会化共进实现警务集约等作为警务改革基本向度。
出处
《公安研究》
2017年第6期13-21,共9页
Policing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