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理与伦理具有内在的契合性,二者的契合建立在人的主体性这一基础之上。社会治理的要义是发挥党委政府、基层组织、民间组织、公民个体等所有社会治理主体的主体性,通过合作协商,实现社会共治。而伦理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也要通过人的主体性。因此,人的主体性是社会治理与伦理相契合的基础。
基金
2015年度教育部社科研究一般项目(15YJC720025):当代中国社会治理创新的伦理路径研究
2016年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软科学项目(16456201D):河北省志愿服务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实证研究
2016年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才培养资助项目(A2016001126):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伦理路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