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F省五家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工作情况为例,介绍该省在探索参审机制改革方面的总体现状,针对人民陪审员"事实审"和"法律审"职权改革这一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无论是法官还是陪审员,对陪审员"事实审"的能力仍旧疑惑重重,如何体现司法公正?陪审员的改革怎么样才能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可,成为一种可借鉴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呢?这是我们所要思考的。不容忽视的是,不少案件在法官认定事实难的背景下,陪审员要实现准确的事实认定还是存在一定难度。在实证语境下,剖析法官指引制度的价值所在,在厘清制度构建困境的基础上,借鉴域外先进理念,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法官指引制度,旨在推动陪审员有效履行"民主"功能,真正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冲破改革的阵痛期,普及证据法,有效推动陪审员参与"事实审",区分"法律审",这将是构建法官指引制度中一次有益且有必要的探索,这不仅是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的需要,也是修复人民陪审员制度"民主"功能的有效路径。这对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实践与理论的意义。
出处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第2期113-119,共7页
Journal of Yunnan Institute of Socialism
基金
2017年厦门市社会科学调研课题"厦门市公共信用信息立法研究"(项目编号:厦社科研[2017]D07)
厦门市社会科学院科研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