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科学区分法律和政策的前提下,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法治化以来,"经济自治"主要由法律来规制,"经济援助"靠法律和政策来共同规制。围绕"国家和上级机关的责任体系",来落实和细化经济援助、扶持与优惠等民族经济发展的内容,是当前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政策",其涉及经济内容的各个方面。在政策制定的机关级别、政策效力、政策时间、政策空间等方面体现为多层次性。民族经济发展政策在制定方式、具体内容、稳定性、实施机制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存在不足,应当实现其科学化、合理化与有效性。
出处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7年第4期143-148,共6页
Journal of Northwest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与民族政策的完善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1&ZD058)子课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创新的困境与突破"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