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基层选举严格遵循普遍平等与非普遍平等相结合原则、直接选举原则、选举正式代表与候选代表原则、选民监督选举和监督当选代表原则,以法制化与组织化相统一的群众运动形式凸显了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这对强化基层政府的群众领导地位,奠定毛泽东群众路线理论实践基础,加强苏维埃共和国民主法治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成功经验置于今天的党建工作中,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群众路线、民主监督、法治建设等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出处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7年第7期16-17,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
基金
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三五"(2016)规划项目:苏维埃选举视域下的中央苏区妇女参政研究
项目编号:16DJ10主持人:周成莉
参与人:李清敏
徐晓飞
江汶俊
颜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