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法律体系中,民商法占据了很关键的位置,民商事主体从事各种活动都不能缺少民商法作为法律准则。面对信息化与市场化的新时期背景,民商法体现了更重要的约束与规制作用。这是因为,民商法与民众的日常生活具有内在联系,与此同时也确保了最基本的市场秩序。对于民商法而言,诚信原则应当构成其中的基础,民商事主体只有遵照诚信原则来约束自身的活动,才能保障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在此基础上创造良好的秩序。为此对于民商法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而言,应当明确诚信原则的特征及其内涵;结合现阶段诚信原则的立法与实践状况,探求可行的完善路径。
出处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7年第7期149-150,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