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坦白从宽"制度的具体落实,契合了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穿于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之中,适用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该制度作为一项集合性的法律制度而言,落实到不同的诉讼阶段中应当有所区别。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中,需通过转变观念、细化制度、加强部门沟通等途径保障该制度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推进。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3期59-63,共5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检察职能发挥》(课题编号:GJ2016D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