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所谓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是指检察机关驻看守所检察人员(以下简称“驻所检察人员”)在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针对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询问,并同步录音录像;经核查,确有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不得作为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根据。为加深对该制度的全面理解,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的属性、诉讼价值、适用范围及运行程序进行探讨。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5期79-80,共2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