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优先股自2014年年底发行至2017年4月,境内共发行29只,其中20只为商业银行优先股,9只为非商业银行上市公司优先股。本文以9只非商业银行优先股中条款设置最有利于投资者的晨鸣纸业为例,探讨晨鸣纸业发行优先股和设置高回报率优先股条款的原因,以及条款对企业产生的后续影响,最后对企业制定优先股条款提出了相应的建议:明确企业可承受的优先股最大成本底线,做好未来企业现金流和经营状况的预测以及设置相对友好投资者的优先股条款。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6期17-19,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