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企业集团内部发生的企业合并案例,分析了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在合并前后财务情况的变化。虽然合并方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合并资产负债反映了同一控制下交易行为的经济实质,但笔者认为:在经营成果方面,合并方应从合并后计算被合并方的收入、成本更为客观;在编制比较合并报表期初数方面,合并方将被合并方的所有者权益列入合并方所有者权益项下的少数股东权益更为合适,也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6期25-27,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