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监狱定性事关其在法治国家中的地位,属于监狱的基础性问题。长期以来,监狱被定性为"专政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并以军治管理模式运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因而,"专政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定性及其军治管理模式不符合宪法的要求,不利于监狱的法治建设。监狱在现行《宪法》框架内应定性为执行刑罚的行政机关,监狱的管理制度应符合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监狱在执行刑罚的同时,应注重保障服刑人未被剥夺的基本权利。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132-142,共11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