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金融创新是分散风险、提高金融体系效率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但也成为监管套利乃至非法金融活动的渠道。如何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鼓励金融创新成为各国金融监管改革的重点之一。2016年以来,英国、新加坡等国采用监管沙箱对平衡金融创新和风险管控进行了突破性探索。近年来我国金融创新存在利用监管灰色地带套利、依托信息技术的金融创新业务风险突出、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足等问题,而金融创新监管则存在监管重叠与缺位并存、法规体系存在空白或滞后等不足。监管沙箱对完善金融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和创新监管工具都能提供有益借鉴。当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整体走在世界前列。在监管沙箱应用上,可以选择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先行先试,一方面通过规范监管来巩固该领域的国际领先地位,另一方面为其他金融领域监管改革提供经验。本文对英国监管沙箱模式进行研究,同时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自下而上发展特点以及具体国情,提出由国家层面出台总体原则和框架,省级层面构建金融创新专家评审制度,对包括互联网金融在内的金融创新业务实施沙箱监管,并对金融创新专家评审制度框架、主要理念和原则、评审范围和流程以及激励约束和配套措施提出具体建议。
出处
《西南金融》
2017年第7期9-1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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