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沿海省际危险品水路运输企业新增化学品船液化气船运力综合评价办法》(简称《办法》),明确企业参与排序资质和评价流程,进一步规范新增运力综合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新增运力综合评价原则上于每年5月和11月定期进行。总得分由最高分值为110分的基本分和附加分组成,其中附加分包括最高分值为30分的加分项和最高分值为40分的扣分项。基本分和扣分项之差达到75分的企业,
出处
《中国物流与采购》
2017年第16期17-18,共2页
China Logistics & Purcha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