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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期限约定不明之债的清偿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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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债务偿还所附条件并不是债务人承担合同义务的约定条件,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欠款偿还期限的约定,是债权人给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的宽限期。如双方对债务人何时还款并无明确约定期限,属双方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
作者 付佃强
出处 《人民司法》 2017年第20期59-60,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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