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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外资股比放开 行业规范标准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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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6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2017年修订)"),已于2017年7月28日生效。《目录》(2017年修订)取消了能量型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外资股比不得超过50%的限制。据此,自2017年7月28日起,外国投资者可在全国范围内投资设立生产能量型动力电池的独资企业。
出处 《汽车与配件》 2017年第23期48-49,共2页 Automobile & Pa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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