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处理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2016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16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者 樊其国
出处 《税收征纳》 2017年第6期29-31,共3页
  • 相关文献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