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解除收养关系能否要求补偿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读者问:我与妻子今年均已50岁了。1990年,我们收养了一个女儿,现在女儿已工作。但因为她很不听话,我们和养女关系很不好,所以我们想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女儿解除收养关系,并要求女儿补偿我们收养她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请问,法院会支持我们的诉求吗?
出处 《百姓生活》 2017年第9期43-43,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