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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桌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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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指由私人住宅改造、不对外公开营业、仅为少数特定人员提供餐饮娱乐服务、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因为一般只供一桌客人用餐,所以称它为“一桌餐”。同时“一桌餐”不在酒楼,不在餐馆,也不在食堂,而是隐藏在住宅小区之中。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为公款吃喝设置了硬红线,于是乎,有些私营企业主挖空心思,把私人住宅改建为接待场所。
出处 《上海支部生活》 2017年第8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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