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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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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于洪区房产局原副局长张贵文收受企业财物问题。张贵文在担任于洪区沙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区房产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收受企业及个人给予的好处费和购物卡。张贵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2.沈北新区清泉街道前屯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张丕东向他人索要钱款问题。张丕东利用负责前屯社区院落及土地转让竞标工作之便,向竞标人索要好处费。
机构地区 沈阳市纪委
出处 《民心》 2017年第7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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