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新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提高教育质量”确立为“十三五”期间教育发展的主题。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现实需求,将成为各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职责。在此背景下,教育部立足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际,出台《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开展“优质均衡”督导评估,这一举措,将对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与教育质量发挥重要的发展导向,是指引和促进小康社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新标杆和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