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是各国保护企业海外投资利益的重要工具,也是中国构建海外投资利益保护机制的核心与关键内容。当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签订的,这一时期中国主要从投资东道国立场出发,缔结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内容较为保守与谨慎,对投资者提供的投资保护程度相对较低。中国当前亟须与相关的"一带一路"国家启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升级"谈判,并在对中国与"一带一路"国家双向投资的实际情况及潜在趋势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估基础上缔结"平衡范式"的双边投资保护协定。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北大核心
2017年第8期31-36,共6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基金
2016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中国海外利益保护调研"
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中国海外资产安全问题研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