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5月河南“鲁山”火灾之后,民政部会同公安部开展了针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识、制度、措施都有了明显改进,但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有关安全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与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权益,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还有很大差距。2017年1月,吉林市辉南县一养老院发生死亡7人的消防安全事故,再次敲响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警钟。根据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2016年12月民政部会同公安部消防局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及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导,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五大突出问题,作者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督导发现的问题,从健全完善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和责任考核追究机制两个方面,从民政部门、社会福利机构、公安消防部门三大主体出发,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与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