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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规范采购方式变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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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的方式变更行为,明确采购方式变更各方当事人的责任,湖北省财政厅发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有关事宜进行规定。《通知》明确,采购方式变更分为两种情形,一是采购活动开始前;二是公开招标失败后。同时,要求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应定期归集申请变更政府采购方式项目,向省财政厅一揽子申报,省财政厅一揽子批复。归集的周期和频次由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时间紧急或临时增加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单独申报和批复。
出处 《中国招标》 2017年第31期48-49,共2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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