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罪质是指犯罪本质,犯罪本质在中西方具有不同的理论观点。欲解析我国贪污受贿罪的犯罪本质,必须首先考察贪污受贿罪直接侵犯的犯罪客体;对于贪污受贿犯罪本质来说,贪污受贿犯罪客体是具体的概念,其直观性从一般客体到同类客体再到直接客体逐渐上升,贪污受贿犯罪本质和贪污受贿犯罪客体是一般和个别、抽象和具体的关系;只有准确认识贪污受贿罪的犯罪客体,才能精准把握贪污受贿犯罪的行为本质。因为贪污罪与受贿罪的犯罪客体均是职务廉洁性,所以贪污受贿罪的罪质是对职务廉洁性的实际危害或现实威胁,这是对贪污受贿犯罪行为本质的精准把握。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173-178,共6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