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俗学的分析性文类概念已经被研究者广泛接受,而在实际的民俗生活中,民众有关于其口头民俗的本土文类概念。文章讨论蒲溪羌族口头民俗文类。首先,民众的文类意识并不一定建立在形式性标准上,而更多是建立在该文类被使用的典型场景上。第二,本土文类的辨识标准往往是主位的,例如蒲溪人根据一则叙事的亲历感,来区分ta?pi和lumet?i两个文类。第三,文类是具有权威等级的,只有特定身份的人群才能使用相应权威等级的文类,并且不同权威等级的文类在交流系统中承担着不同的职能。第四,文类具有互文关系,这种互文关系影响了文类的最终实现形式。总而言之,文类并不是一个被给定的模板,它只是一个潜在的认知和表意的框架,必须在现实的交流行为中实现。
出处
《民间文化论坛》
2017年第2期21-32,共12页
Folk Culture Forum
基金
北京大学才斋奖学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