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地区教育立法特色体现的是教育发展规律映射在法律制度上的特色规定、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现状映射在教育发展路径上的特色要求,以及中央层面教育法律法规映射在民族地区的特色需要。从现状看,民族地区教育立法特色具体表现在立法主体特殊性与民主性的统一,立法依据从属性与创新性的协调,立法过程排他性与公开性的交融,以及立法内容动态性与引导性的契合。特色视角下民族地区教育立法需要回答民族教育地方法律功能如何发挥、不同教育利益群体冲突如何消解、民族地区人民群众自主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如何激发、民族地区教育立法的统一性与变通性如何协调等复杂问题。基于此,民族地区教育立法需要遵循底线原则、适度原则和实践性原则,进一步彰显立法特色,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
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5期176-182,共7页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课题"政府治理转型背景下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机制优化研究"(CMA150132)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