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为了公共利益实施农地利用管制时,会造成农地权利人利益损失,从而导致管制性征收。农地权利人的此等损失需要国家给予合理补偿,我国目前尚没有建立系统性的农地利用管制损失补偿制度,对此问题需要在理论上给予充分重视和深入研究。在发达国家,政府通常以市场化方法对农地管制性征收给予合理补偿。我国应当在借鉴国外成熟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针对农地利用管制的补偿制度,尤其是需要强化市场化补偿制度。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102-106,共5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