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导航
期刊开放获取
河南省图书馆
退出
期刊文献
+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任意字段
题名或关键词
题名
关键词
文摘
作者
第一作者
机构
刊名
分类号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基金资助
栏目信息
检索
高级检索
期刊导航
为微信公众号“搬家”做公证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今年3月,腾讯公司就微信公众号迁移事项做出规定,只要原公众号主体与目标公众号主体共同签署《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并对《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进行公证,腾讯公司就可根据公证书为其变更运营主体,使微信公众号得以继续使用。文章中,笔者将自己在办理该类型公证过程中的一些经验与体会与读者一起交流分享。
作者
舒文
机构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公证处
出处
《中国公证》
2017年第7期61-63,1,共3页
China Notary Journal
关键词
公证事项
公众
搬家
法定代表人
信息公司
申请人
迁移
分类号
D926.6 [政治法律—法学]
引文网络
相关文献
节点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
0
参考文献
0
共引文献
0
同被引文献
0
引证文献
0
二级引证文献
0
1
蒋丽.
浅析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的客观性要求[J]
.中国公证,2017,0(7):41-42.
中国公证
2017年 第7期
职称评审材料打包下载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用户登录
登录
IP登录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