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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自导自演贩卖假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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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贵州省遵义市的王某、赵某甲等人得知举报贩卖假烟有重奖,且奖金高达假冒香烟的10%,暗自窃喜。王某等人密谋后,自认为赚取贩卖假烟举报奖是一条“发家致富”的好门路,经过一番核算后,得出了制售高档假烟成本低却售价高,举报所获得的奖金高于制假成本的3倍,可谓低投入“高回报”。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7年第33期36-37,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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