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我国2006-2014年之间连续9年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15家企业的135份社会责任报告为研究样本,对企业是否披露了有效的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分析。研究表明,相对于CSR报告数量和报告篇幅的增长,报告的信息有效度没有太大的改善,我国CSR报告的披露效率整体不高,不同行业不同公司的差异较大,CSR报告具有独立第三方鉴证的比重较低。可以看出,企业对CSR报告开始重视仍然停留在数量和篇幅方面,侧重追求内容的多少却不是内容的质量,忽视了CSR报告的实质性。
出处
《财会通讯(下)》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68-71,115,共5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因及效率研究"(项目编号:13BJY016)
湖北循环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市场反应研究"(项目编号:HXFKY152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