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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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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的决定》,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出处 《新疆人大》 2017年第8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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