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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索贿掉钱眼 法纪面前自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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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卫东原系牡丹江市青少年宫考级办主任.2006年6月至2015年11月,在担任该职务期间,他向有求于自己的社会音乐培训组织索要钱款4.5万元,存入个人账户,后用于购买车辆.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卫东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王卫东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7年第9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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