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击证人对嫌疑人的辨认是法庭定案的重要依据,也是心理学以及司法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近些年的研究数据显示,目击辨认错误是错误定罪的主要原因。记忆缺陷、目击证词评估人员缺乏相关知识以及现有司法程序存在弊端是目击辨认错误的主要原因。对此,提出的解决办法是加强对刑事司法人员的培训,建立正规的目击者访谈和辨认程序,进一步完善证词评估的相关司法程序以及促进心理学家与法律专业人士的合作。同时,我国在关于目击辨认的程序与政策的建立与完善方面也可以此为借鉴。
出处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7年第3期33-36,共4页
Journal of Hebei Vocational College of Public Security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