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闻舆论监督主要是通过公开报道政治新闻、自由评论政府政策以及披露、评价决策人物的言行等形式表现出来,具有公开性、独立性和无形的强制力等特征,能够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力量。而新闻媒介对于司法领域的一系列监督活动就形成了所谓的新闻舆论司法监督,其具有三个方面的正向作用。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新闻舆论监督与法制建设的冲突体现为新闻思维与法律思维的博弈,具体体现在两种思维的关注对象不同、行为主体不同、呈现方式和要求不同。要实现新闻舆论监督和法制建设的协调,可从新闻舆论监督和司法两个维度来实现。
出处
《新闻研究导刊》
2017年第16期95-96,共2页
Journal of News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