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证据审查是刑事诉讼中最关键的要素之一,现实中诸多冤假错案最常见的原因是证据审查出现了问题。通过对张氏叔侄案的分析,发现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供述无法排除侦查机关实行刑讯逼供的可能;指认现场的辨认笔录存在瑕疵,没有其他证据的充分支持;袁连芳证人证言的证明力也有待审查。造成这些证据问题的首要原因就是有罪推定和口供中心,使得办案人员忽视对被告人的无罪证据,更罔顾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要防止冤案的再次发生,必须对我国相关的证据制度进行完善。
出处
《理论观察》
2017年第8期103-107,共5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