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颁布以后,时效制度再一次成为学界热议的话题。而在民法总则草案中和专家建议稿中受到千呼万唤的取得时效,最终没有在颁布后的民法总则中出现。但是对于呼应时代需求、服务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完善我国时效制度来说,取得时效制度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鉴于此,本文在分析取得时效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比较分析其与相关制度的功能差异,对我国未来取得时效制度的构建提出具体的设想。
出处
《理论观察》
2017年第8期108-111,共4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