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招投标工作实践中,大型企业对规模性、重复性物资和服务常采用框架协议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方式相对传统招标有着提高竞争力、降本增效、便于维修维护等多方面的优势,但是目前的招标法律法规中缺少对框架协议招标的法律依据,本文结合招投标业务实践的经验,分析了框架协议招标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传统招标的区别,对今后《招投标工作法》的修改提出了一些建议,并呼吁国家鼓励企业合理采用框架协议招标,减少招标数量,提高招标质量。
出处
《招标采购管理》
2017年第8期28-30,共3页
Tendering & Purchasing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