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三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文本分析可以发现:指向学生的义务性规范相对减少,面向高校的义务性规范逐步增多,且指向高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程序性义务规范亦大幅增加;同时授予学生的授权性规范显著增加,而授予高校不影响学生身份的授权性规范也显著增长。上述修订变化,有助于推进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并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为此,需要学生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同时捍卫自身合法权益;需要高校正当行使学生处分权,并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需要教育主管部门既依法监督高校的管理行为,又规范管理高校的裁量权利。如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方能从"制度文本"走向"法治实践",真正实现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
CSSCI
2017年第8期102-106,共5页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
基金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国家重大课题"法治教育融入国民教育体系的路径和机制研究"(课题批准号:VEA1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