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本科教育类型化思维体现了法学的专业化要求。法学教育可区分为执业型、研究型与综合型三种类型。在类型化思维指导下的三种法学教育,各具特色,但以执业型为主的综合型法学教育符合因材施教和尊重学生理念,应予推广,执业型法学教育次之,研究型法学教育则不应过于提倡。
出处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5期55-58,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5年河南省软科学重点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法治环境的优化策略与评价机制研究"(152400410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