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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的困局及破解之策——以山东省聊城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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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依法行政要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必须遵循正当的程序,坚持行政公开,以规范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定权限内,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过多,难免出现程序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必须建构以行政规范性文件登记为核心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
作者 石东洋
出处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12-14,共3页 Journal of Chengdu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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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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