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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评估拍卖房屋 物业公司称需领导批准被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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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成都高薪法院对拒不配合法院履行协助义务,妨碍法院执行工作的成都麓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20万元。据了解,高新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裁定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位于成都市天府新区麓山大道麓山国际社区的房屋。2017年7月28日,法院执行人员协同评估公司工作人员等前往上述房屋处开展评估工作,但麓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工作人员以需经领导批准为由拒绝放行。故法院做出判决,目前,物业公司已将罚款缴至高新法院。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7年第9期7-7,共1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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