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从音乐版权公共性入手,总结出音乐版权公共性具有的两大特征,即著作权与邻接权、传播权与听众体验高度依存。在大数据背景下,对音乐版权的公共性高效挖掘,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音乐创作的不确定性,拉近了著作权人和邻接权人与音乐消费者的距离,有助于音乐创作的繁荣和音乐作品财产权的实现。
出处
《浙江传媒学院学报》
2017年第4期71-75,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of Media & Communications
基金
2016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重点项目"大数据背景下音乐版权跨界运营研究"(2016N22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