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豁免(judge immunity)是指法官的司法行为享有免受法律追究的特权,以保障法官的司法行为不受不当追究,解除法官的后顾之忧,使其公正、独立地行使审判权。美国的法官豁免制度经历了确立、动摇以及重新调整三个阶段,对豁免的对象、范围及方式都进行了明确界定。在实行司法改革的现实语境下,对法官进行追责的同时确立其豁免权具有多重必要性。美国法官豁免制度对我国法官豁免制度的构建具有显著的借鉴意义。我国法官豁免制度可以从明确豁免的原则、豁免的对象与行为、豁免方式及事由等方面予以构建。
出处
《净月学刊》
2017年第4期78-84,共7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
基金
安徽大学台湾研究中心2015年度一般项目"两岸法官制度比较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项目批准号:ADTWYJZX1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