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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部分征收使用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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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7月5日以粤财规[2017]1号印发)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分成部分(以下简称广东国家电影专资)征收使用管理,支持广东省电影事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和《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91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出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21期55-6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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